一、招生类别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国家计划内定向硕士生、非定向硕士生,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硕士生及自筹经费硕士生。
二、报考条件
1、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和历届大学本科毕业生;
2、已有三年工作经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要求报考。
三、报名时间
2003年11月10日~14日,在各地研究生报名点报名。
四、报名须知
1、应届生须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介绍信和学生证。历届生除须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外,原则上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以同等学力资格报名者还必须验交CET四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原件(至少一篇);
2、报名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现场采撷数码照片;
3、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卡:
⑴ 在报名登记表封面“选考科目”栏内,正确选定报考科目组,填写该组中各门考试科目名称(用汉语填写全称),并注明选考外语语种。推荐免试生也需在报考登记表上填写大学期间所学的外语语种;
⑵ 正确填写专业和研究方向的全称及其它各栏内容;
⑶ 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录取通知书一律通过邮局挂号寄送,恕不接受直接领取;
4、报考中德学院以及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的考生,应在这两个学院所设的专业中选择报名,并在表格上加注“报考中德学院或报考同济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的字样;
5、以同等学力报考者,经统考初试合格后,还须加试二门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科目考试时间2小时,考试方式为笔试,加试具体科目在复试通知书中注明;
6、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在职人员考生不得从其他单位开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五、考试日期
2004年1月(复试时间约2004年4月)
六、考试地点
由各报名点另行通知。
七、复试工作
根据教育部招生改革文件的精神,要求将与招生专业相关度高、且体现招生单位特色的专业课调整到复试中进行。我校专业课的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会同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为结合专业培养要求,以及结合其它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考试形式可以是口试或者笔试与口试相结合,详见本简章的复试部分。
八、录取工作
本校参照教育部2004年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复试分数线,并通知上线考生参加差额复试。根据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毕业于列入“211工程”的高校考生从优考虑。未通过我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调剂到第二志愿院校或推荐至其他学校录取。
九、学制与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2~4年。
十、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10247 地 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邮 编:200092 电 话:021-65982944 65981601
真:021-65988292 E-mail:yangjuan@gs.tongji.edu.cn
联系部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