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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化工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6-07-04    沈阳化工学院   
    学校概况

    沈阳化工学院简介

    沈阳化工学院始建于1952年,校名曾为“辽宁科学技术大学”,1998年以前隶属化学工业部,现是一所以工为主,以化工为特色,工、理、经、管、文、法、教、医等8大学科门类相结合,中央与地方共建、以省管理为主的高等院校。

    学校地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占地14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校园融园林、艺术、学术于一体,颇具特色,被赞誉为全省最美的校园之一。固定资产总额6亿余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500余万元,图书80余万册。

    学校于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有2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点,4个工程硕士领域,4个联合培养博士专业,39个本科专业。现有省部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沈阳市工程技术中心1个,省级新技术转移推广中心2个。省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个,学校被沈阳市定为沈阳市重大项目研发基地。

    学校设置12个教学学院(系),建有科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以及成人教育学院。学校现有本科生、研究生14500余人。拥有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700余人,副高职以上教师近40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专任教师485人,专兼职博士导师8人。聘请名誉教授、兼职教授46人,其中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

    学校大力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近年来先后承担各类科研项目400余项,其中国家级22项、省部级206项。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24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国防科技奖一等奖1项、省部级一等奖7项。共发表科研论文2300余篇,被SCI、EI、ISTP收录152篇。申请国家发明专利43项。学校在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方面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十五”期间,学校多次被辽宁省政府命名为“省校合作先进单位”和“辽宁省产学研先进集体”,有2项成果被辽宁省政府列为“辽宁省十年产学研合作十佳范例”。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与美、英、俄、日、韩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或研究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定期举办中俄韩化工新材料等国际学术交流会议,积极开展国际间科技合作项目研究与开发和国际合作办学。

    学校秉承“强学力行、喻理求真”的校训,弘扬“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化院精神,坚持走“质量、结构、特色、效益”协调发展的道路,努力提高办学实力和水平,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明显的多科性区域强校。

    热忱欢迎有志青年报考沈阳化工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


    沈阳化工学院
    2007年硕士研究生录取优惠政策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考生不收取培养费,优先安排计划内名额;调剂到我校第一志愿报考其他院校的考生两年半学习期间每人收取16000.00元培养费。同时,学校设立奖励基金,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优秀考生,具体见下表: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奖励额度
    应届本科生 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
    报考工学、经济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15分(含15分),同时数学(国家出题)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30分(含30分)或医学、理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20分(含20分) 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
    报考工学、经济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20分(含20分),同时数学(国家出题)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40分(含40分)或医学、理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25分(含25分) 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
    报考工学、经济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25分(含25分),同时数学(国家出题)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50分(含50分)或医学、理学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30分(含30分) 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

    招生信息

    沈阳化工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勤奋学习,努力攀登科学高峰,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本科毕业的在职人员,或具有二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同等学力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7年9月以后出生)。经单位推荐的本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手续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时间均为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校外考生可在各市招考办或在读学校报名,校内考生报名时间同上,报名地点为铁西区招考办。在当地报名点报名,按当地招办规定的数额交报名费,领取有关材料。应届考生报名时须持学生证、身份证;非应届考生须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名。

    考生填写报考材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填写项目应与网报打印表格一致;

    2.同等学力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三、招生说明

    1.2007年我校有2个一级学科,23个二级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数为230余人,具体招生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2.考试科目中政治、外国语和数学(含数一、数二、数四)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中政治、外国语满分为100分,数学满分为150分。

    3.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我校自行命题,满分为150分。

    4.“外国语语种”为应试语种,若在专业目录中列出几种供您选择,请务必在报考登记表的有关栏目内注明您应试的语种,否则一律以英语作为应试语种。

    5.专业目录内有些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是两种或两种以上考试科目的,请考生在报名表有关栏目内写明所选择的一种考试科目,否则由我校招办确定。

    6.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若初试达到国家最低分数线要求,须加试(笔试)所报考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复试。

    7.为了方便我校同考生联系,请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姓名、联系电话等在登记表上填写清楚,同时必须随报考材料附三枚标准信封,并付足邮资,供寄发准考证、成绩单及复试通知书等使用。

    专业目录

    沈阳化工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参考书目



    沈阳化工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含复试)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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