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考生的考试成绩必须在符合报考第一自愿专业复试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才具有参加本专业复试或在相近专业间调剂的资格。
一、 报考外校的考生调剂到我校:
考生请注意:待国家分数线下达后(4月上旬)我们会及时通知我校欲接受的考生。
请考生履行如下手续
1. 提供加盖报考学校研招办公章的初试成绩单(否则视为调剂无效);
2. 个人简历(从大学开始);
3. 学历证书复印件、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自己能力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4. 下载调剂申请书(下载地址:http://202.120.121.29/news/zs/2004/TiaoJiShengQinShu-04.DOC)并如实填写;
5. 将调剂申请书和其他材料邮寄至我校各学院(请在信封背面写明“调剂申请”字样);
学院所在地址:
(1)文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美术学院、社会科学学院、快速制造中心
地址:上海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200436 电话:(021)66131999转各学院
(2)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影视艺术技术学院、 环境及化学工程学院、上海市应用数学与力学研究所、土木系、微电子中心
地址:上海延长路149号 邮编:200072 电话:(021)56331515转各学院
(3)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无机)
地址:上海嘉定城中路20号 邮编:201800 电话:(021)69982000转各学院
(4)法学院
地址:上海青浦青松公路11号桥 邮编:201701 电话:(021)69208702
二、 报考我校的考生调剂到他校
考生请注意:对于我校同意调出的考生,只要我们收到其他学校的接受函即邮寄报考材料,不再征求考生本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