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 - 话题

重庆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查看(1536) 回复(0)
first
  • 积分:1793
  • 注册于:2014-06-09
发表于 2015-12-25 19:21
楼主


重庆大学是一所教育部直属、拥有研究生院的全国著名综合性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一所研究型大学。也属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重点支持的高校,博士生每年100名由学校直接公派出国。目前学校拥有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博士后流动站24个。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重庆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形式与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设有公开招考招生、硕博连读招生、直攻博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等招生形式。共有普通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工程博士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计划、联合培养专项计划等各类招生计划约600名(最终招生名额以国家下达当年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为各招生学院(或二级招生单位)所有各类招生形式、招生计划的总招生规模数。

三、报考条件与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以及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硕士学位考生在现场报名的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持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该认证书的编号全名即为网上须填报的硕士学位证书编号),在现场报名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该学位认证书。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 报考/录取类别:非定向培养和定向培养两类。
1)、定向培养博士生:我校只对工程博士和专项计划(包括对口支援、联合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招收定向培养博士生,工程博士报考事宜请参见工程博士招生简章, 报考专项计划博士生需经二级招生单位和研究生招生办同意;
2)、非定向培养博士生:除工程博士和专项计划外,我校原则上只招收全日制全脱产非定向博士生。报考时(除应届非定向硕士毕业生外),考生均须提交“脱产攻读重庆大学博士学位”承诺书,承诺书需考生本人签字,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录取后本人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组织关系等材料调至我校,非应届硕士生入学报到时还须持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正式文件,毕业后自主择业,学校派遣。
若因考生和原单位的纠纷造成无法提交报考证明或档案无法到校等情况,考生的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无效,报名费不退。
6. 报考非定向培养博士生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5岁,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7根据国家招生计划,我校实行指导教师限额招生,招生总数包括硕博连读招生、直攻博招生等。另外,由于招生指标有限,部分导师将不能招收博士生。请各位考生在网上填报学院(或二级招生单位)、专业、导师等信息之前,及时与学院及导师联系,根据各学院实际公开招考数酌情决定是否选报该专业及指导教师。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方式分两个阶段: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只有完成两阶段的报名程序,报名方为有效。

网上报名时间:2015121日~2016224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6225日~226;(重庆市以外考生可函报,函报提交报考材料时间为2016218日前,以邮戳为准,过时不再受理。)

现场确认地点:重庆大学研究生院楼一层大厅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报考者须先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报名时间)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uate.cqu.edu.cn:在“用户登录”栏选“全日制博士招生报名”标题进入。按要求提交准确、完整的报名信息。

1)资格自审: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重庆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招生单位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学历(本科及硕士信息、证书编号)必须填写准确、完整。上传近期(分辨率 150×210)数码一寸登记照,并提交报考信息。

(3) 网上缴费:我校网上缴费(报名考试费200/人),请各位考生在网报成功后进行网络缴费。现场确认期间,我考点将不再另设现场现金收费点,请网上缴费成功后的考生至现场确认时可领取正式发票。网上缴费后一律不退。

4)为便于考生可以随时浏览、修改、打印本人报名信息,请考生牢记网上报名号、设置的用户名及密码。

2现场确认

1)资格审查:报考者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网报信息打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持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脱产攻读重庆大学博士学位”承诺书

网络缴费凭证(现场确认时领取)

另综合面试等费100元,在综合面试时由各学院收取。

(2) 交回材料:(如现场确认时未准备好,可在10天内寄(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报考者当场核对打印出的“考生报考情况登记表”,请认真检查后,签名确认;

专家推荐书(二份)、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生除外)、体格检查表(县市级医院体检);

3. 对于函报考生要求:

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另综合面试等费100元,在综合面试时由各学院收取)。并及时(2016218日前)寄出以下材料:

网报信息打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持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开出同意报考(注明:非定向)的证明。

专家推荐书(二份)、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生除外)、体格检查表(县市级医院体检)

提交“脱产攻读重庆大学博士学位”承诺书

我办将在收到以上材料后进行初审,并考前在网上公布函报者名单。最后请函报者在来校参加考试时(至少提前一天),交验本人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生交验学生证)原件。才能参加考试。

4.考生可在考试前5天左右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五、入学考试

(一)公开招考招生

1.考试科目: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具体安排时间和地点请各考生于20163月下旬关注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相关通知信息,或与二级招生单位联系咨询)。

2.
考试时间:201632627日。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申请硕博连读招生

申请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在学硕士生,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申请人须已获得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品学兼优,未受过任何处分。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可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详见研究生院网站硕博连读选拔相关通知。

(三)“申请-考核制”招生

详见我校2016年“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

(四)申请直接攻博招生

在每年的在校推荐免试生(含重庆大学本校、及校外推免生)中选拔,名额60人左右。本人提出申请,通过学院的综合能力测试,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五)工程博士招生

详见我校2016年工程博士招生简章。

以上(一)、(二)、(三)类招生的综合面试同时进行,时间一般安排在公开招考的笔试之后,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请各考生于20163月下旬关注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相关通知信息,或与二级招生单位联系咨询。

六、招生录取

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实行指导教师招生总数限额制度。学校将综合考虑各类形式考生理论考试(或考核)成绩和专业综合能力考试成绩,统筹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限额择优录取。请各考生酌情选报指导教师,具体情况咨询二级招生单位。

七、培养费与普通奖助金

2016年录取的博士生培养费收费标准按教育部及重庆市的文件执行。

凡作为非定向培养博士生(不含定向博士生,此类博士生按合同执行)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并享受生活费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助学金,其博士生助学金资助年限按四年计算。优秀博士生新生可申请由学校提供的每生每年三万元国家奖学金资助(详见我校《重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大校〔2014290号))

八、其他

1.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导教师姓名前加“*”者为兼职导师。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3.欢迎访问我校主页: http://www.cqu.edu.cn

九、联系与咨询方式

1.招生学院(或二级招生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23-65102374    传真:023-65111374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
重庆大学A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400030

回复话题
上传/修改头像

一分钟是多少秒?(答案为数字)

考研论坛提示:
1、请勿发布个人联系方式或询问他人联系方式,包括QQ和手机等。
2、未经允许不得发布任何资料出售、招生中介等广告信息。
3、如果发布了涉及以上内容的话题或跟帖,您在考研网的注册账户可能被禁用。

网站介绍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业务 | 帮助信息
©1998-2015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考研网-联系地址:上海市邮政信箱088-014号 邮编:200092 Tel & Fax:021 - 5589 1949 沪ICP备12018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