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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西藏民族大学 2026-03-18 相关院校:西藏民族大学
一、基本原则
按照教育部要求以及西藏、陕西两省区相关工作统一部署,在确保公平、公正、科学的基础上,坚持“程序规范、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办法公布
复试前学校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本校复试工作办法,各招生学院官网发布本院复试办法实施细则。以上内容同时在教育部指定网站发布。
(二)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拟招生计划,以及教育部、自治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策,确定初试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学科门类或专业的总成绩、单科成绩要求,下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考生根据复试通知要求,报到时提供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参加复试。
初试报考我校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不调剂。初试报考我校并通过国家分数线的考生未达到复试人数要求的学科,通过调剂进行补充。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学校在调剂系统上公布缺额信息。有关调剂的基本条件,后续详见《西藏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根据相关要求择优选拔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参加我校复试。在调剂系统中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及时在系统中回复。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根据复试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按时参加复试。
(三)复试组织及要求
1、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指导、统筹协调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提前在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在调剂工作办法中,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后续在教育部指定时间、指定平台进行调剂选拔工作,并将我校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等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2、各招生学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统筹安排。各学院负责制订本专业复试工作方案,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四)复试相关安排
1、复试时间、地点
202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由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统筹安排。有关复试基本分数线、相关公告等信息,详见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复试工作分为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其中一志愿复试于3月中下旬进行,调剂复试于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由各学院提前通过本学院网站发布。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信息
|
学院名称 |
学院网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
https://www1.xzmu.edu.cn/yjsc/index |
陈老师 李老师 |
029-33755387 |
|
文学院 |
https://www3.xzmu.edu.cn/wxy/ |
赵老师 |
029-33755424 |
|
中华民族 共同体学院 |
https://www1.xzmu.edu.cn/myy/ |
张老师 |
029-33755890 |
|
法学院 |
https://www3.xzmu.edu.cn/fxy/ |
胡老师 |
029-33755624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https://www1.xzmu.edu.cn/sz/ |
侯老师 |
029-33755947 |
|
外语学院 (南亚学院) |
https://www2.xzmu.edu.cn/wy/index |
赵老师 |
029-33755945 |
|
医学院 |
https://www1.xzmu.edu.cn/yxy/ |
郑老师 |
029-33755247 |
|
临床医学院 (附属医院) |
https://www3.xzmu.edu.cn/fsyy/index |
王老师 |
029-33755154 |
|
体育学院 |
https://www1.xzmu.edu.cn/ty/ |
赵老师 |
029-33755436 |
|
财经学院 |
https://www1.xzmu.edu.cn/cj/ |
成老师 |
029-33755432 |
|
管理学院 |
https://www1.xzmu.edu.cn/gl/ |
张老师 |
029-33755442 |
|
工学院 |
https://www1.xzmu.edu.cn/xg/ |
胡老师 |
029-33755447 |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https://www3.xzmu.edu.cn/wa/ |
孔老师 |
029-33755814 |
|
教育学院 |
https://www2.xzmu.edu.cn/jyxy/ |
杨老师 |
029-33755842 |
|
新闻传播学院 |
https://www3.xzmu.edu.cn/xw/ |
潘老师 |
029-33755428 |
2、复试方式
按照各招生学院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进行。
(1)面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面试。面试由专业面试和外语测试两个环节组成,原则上时长不少于20分钟。其中,专业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满分100分。各学科(专业、领域)每个复试面试小组均需3或5人(单数)的考官。外语测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外语测试每个复试面试小组原则上需2名考官。个别专业根据其学科专业特点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环节,考核方式详见所属学院复试安排。各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2)专业课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在面试外,额外加试。加试时间共计3小时,每门科目满分100分。加试的命题、制卷、试卷封装、阅卷等环节均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
3、复试内容
专业课加试科目见《西藏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专业面试对考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等进行测试。其中,综合素质含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等。专业面试中的个别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还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外语测试对考生外语听说及综合能力进行测试。面试内容为英语听说及综合能力。
4、体检
体检工作在入学后组织进行。我校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开展体检工作。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由我校附属医院体检中心收取。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复试成绩
1、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6个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复试成绩由专业面试成绩和外语测试成绩加权计算。其中:专业面试成绩占80%,外语测试成绩占20%。复试单科成绩、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60%+40%权重相加后,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后报送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复核后作为拟录取的依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确定拟录取名单。
4、各项内容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满分=100分)。
5、符合初试总分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通过指定邮箱(xzmzdxyjsy@163.com)向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按照国家提供的享受加分政策数据库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审核无误后将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复试注意事项
1、各学院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同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安排专人负责复试命题和面试工作。在复试期间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相关情况。需确保试题保密,确保复试记录完整,以及面试环节的录音录像质量,并对复试记录、录音录像资料妥善保存五年以上。在必要时提交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备查。
4、实行复议制度。确保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投诉、申诉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集中办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七)二次复试
依照招生管理规定,“如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或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可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和西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三、录取工作
(一)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根据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总成绩(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之和)、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并在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七日。公示结束后,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相关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四、其他
(一)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核查,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凡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考试纪律情况的,取消其复试成绩,不予录取。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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