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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18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章程

  为做好接收2018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强调科学选拔,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指示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且申请推荐免试的学科专业须与申请人本科所学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申请财政学须本科所学学科专业为经济学,申请会计学须本科所学学科专业为工商管理)。

    3.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4.?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公开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或参加社会实践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以及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并获奖的,优先考虑。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接收专业为全日制的财政学、会计学,以及全日制专业学位审计、会计。拟接收人数:财政学5名、会计学5名、审计6名、会计6名。招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实际录取人数将按上级2018年最终下达规模数和合格考生人数做适当调整。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体报名事项、复试时间安排等信息请考生近期密切关注推免服务系统公告和我院网站通知。

    1.考生注册及付费。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免生资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网上缴费。

    2.考生接收我院发出复试通知。我院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我院规定的时限内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不同意参加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须按时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

    (2)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5)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复印件。

    以上书面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装订(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由申请者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无须邮寄。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4.复试内容。复试突出对考生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复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复试内容为专业和综合素质,其中笔试为专业,面试为综合素质,每科满分100分。复试总成绩200分,根据总成绩排序,按规定择优录取。

    5.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均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见我院网站通知),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6.确定拟录取名单。我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学术背景、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接收我院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可取消其“待录取”资格。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四、学费及奖助体系

    1.学费:国家计划内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费均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取,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专业硕士研究生18000元/生·年。

    2.奖学金:全日制脱产学习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每名同学获得的学业奖学金不少于8000元。学业奖学金评定按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的制度执行,奖学金等级标准及比例见下表。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标准、比例

等级

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元/年)

全日制非定向专业硕士研究生(元/年)

比例(%)

一等

12000

12000

10

二等

10000

10000

20

三等

8000

8000

70

   3.助学金: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月发放。

五、信息公示公开

    1.我院将通过网站公开接收推免生章程,拟录取名单等全部信息,同时按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公示10个工作日。

    2.拟录取名单除在上述网站公示外,还将在校内布告栏统一公示。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推免生注册、报名、网上缴费及拟录取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

    4.我院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100142)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324室

    电话:010 88190380 88190325 88190324,传真:88190338-325

    网址: http://yjsb.chineseafs.org

    邮箱: cky_yzb@163.con

      以上条款若与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2018年招生文件冲突,以后者为准。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 28 号   咨询电话:( 010 ) 88190380 8819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