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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精神,现对2026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定向/非定向就业)信息确认及定向就业协议签订事宜通知如下:
一、录取类别信息确认
确认时间:2026年5月11日—5月13日,考生因逾期未确认录取类别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stuhuel.molstone.cn/,账号名称为考生准考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进入“考生录取”-“考生信息维护”模块,核实并确定本人就业形式、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及所在地是否准确。
确认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其人事档案由定向就业单位保管,考生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确认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其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有关工作另行通知。
根据我校2026年招生简章规定,非全日制考生须为定向在职人员。
二、《定向就业协议书》签订流程
1.下载并双面打印我校《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一式四份;
2.考生在《定向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基本信息(定向单位、考生本人信息及拟录取信息),本人签字并填写时间,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并填写时间后,将全部四份已签字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书》通过本人送达或EMS方式寄送至我校。
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
联系人:石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159189
3.用人单位及考生本人留存的《定向就业协议书》于新生入学后返还。
三、《定向就业协议书》签订时间要求
所有拟录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应于2026年5月24日前完成《定向就业协议书》签订工作。若逾期未完成该项工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其他事项
1.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须保证所有材料真实准确,《定向就业协议书》中的定向就业单位须与考生录取数据一致,其公章必须有单位名称(仅有“人事部”“组织部”等字样而无单位名称视为无效)。因提供虚假材料导致考生无法顺利办理相关手续或导致用人单位与考生发生纠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定向就业协议书内容不得更改,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问题须考生本人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
2026年5月11日
附件【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定向就业协议.pdf】已下载47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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