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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概述
在全球治理格局深刻变革、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之际,学校根据学科建设和事业发展需要,于2025年整合原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和原财经研究所的学科资源,成立公共管理学院。学院将以培养新时代战略型复合型公共治理人才为己任,以推进学科交叉创新为路径,以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发展为使命,着力建设扎根中国大地、具有国际视野、彰显上财特色的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作为上海财经大学重要的教学科研机构,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公共管理学、应用经济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公共政策、教育政策与管理、区域经济学、农业经济学、城市经济与管理等多个二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授权点。其中,MPA项目通过全球公共政策、事务与管理院校联盟(NASPAA)认证,成为继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后国内第三个通过此项认证的院校。
二、相关安排
本次推免预报名考核预计将在9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待学院进一步通知。此次推免预报名招生选拔活动主要针对我院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对于考核表现优秀且符合我校推免要求的候选人,将有机会通过推荐免试途径成为我院2027级博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生)或硕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生)。
按应用经济学和公共管理学专业招生,招生专业、研究方向与入学后对应的培养专业与申请毕业、学位专业详见https://mp.weixin.qq.com/s/r_sA6dWYAGFHI-fItbaCig。
直接攻博与硕博连读项目基本修业年限均为5年。直接攻博学生入学后可享受博士生奖助学金,硕博连读项目学生以硕士资格入学,硕士阶段可享受硕博连读硕士阶段津贴,第二学年进行资格考试,通过资格考试者于第三学年转入博士阶段学习。
特别提醒:此次推免招生选拔按照分类报名申请、分类选拔与考核、分类录取的原则进行,不能跨类别调配录取,根据招生计划、综合成绩高低及申请人志愿填报意向确定录取。共分为四类:(1)公共管理学硕博连读;(2)应用经济学直接攻博或硕博连读;(3)公共管理学学术学位硕士;(4)应用经济学学术学位硕士。请申请者务必慎重选择自己的报名专业和方向。
三、申请资格
1.全国普通高校本科三年级在校学生(2027届毕业生)。本次推免预报名工作面向外校和本校外院学生,本院本科生推免接收选拔工作将另行组织。
2.“双一流”建设高校,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在所学专业名列前茅;或其他高校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在所学专业名列前10%。
3.英语成绩优秀。
4.符合《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0年9月修订)》(上财行规﹝2021﹞25号)规定的推免生申请条件。
四、申请程序
网上系统申报:申请人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并按照下述“五、申请材料”中的要求提交材料附件。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8月20日24时。
五、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完整提交以下材料至报名系统)
1.考生申请表PDF彩色扫描件(从报名系统下载,考生签署、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
2.个人陈述PDF彩色扫描件(从报名系统下载,考生填写打印签字后扫描);
3.专家推荐信2封PDF彩色扫描件,需要2位副教授(含)以上老师分别推荐(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在推荐人信息维护界面填写、保存并下载,专家填写签字后扫描);
4.本科阶段前六个学期成绩单PDF彩色扫描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前六个学期总评成绩专业或年级排名证明PDF彩色扫描件(从报名系统下载,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学院填写加盖公章后扫描);
6.英语成绩证明(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等材料)PDF彩色扫描件;
7.身份证PDF彩色扫描件(正反面需在一页上,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8.学生证PDF彩色扫描件(包含照片及个人信息页);
9.《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
10.个人诚信承诺书PDF彩色扫描件(从报名系统下载,填写打印签字后扫描),承诺书未提交的申请者,将视为申请材料无效;
11.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论文及各类奖状、证书等)PDF彩色扫描件。
特别提醒:各类证件和证明文件要求彩色版扫描件。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院校。对于扫描不清晰的材料,以及格式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材料,将视作无效材料处理,不接受其报名。
六、资格审核
1.材料审核和资格审定工作由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
2.考核名单拟于2026年9月初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和公共管理学院官方网站公布,并以邮件方式通知本人,未入选者,不另行通知(请确保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填写邮件、联系方式正确,并及时查看通知)。
七、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
所有通过我校推免生复试考核,获得我校推免候选人资格的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接收并确认相关学院的“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公告。
规定时间内未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发放的“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的学生,将无法获得我校接收推免生录取资格。
八、其他事项
未获得所在高校推荐资格或不符合《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0年9月修订)》相关规定,即使通过我校预报名考核,仍无法获得我校接收推免生录取资格。
本通知内容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老师
联系电话:021-65903581
联系邮箱:spapzs@sufe.edu.cn
学院网站:https://spap.sufe.edu.cn/
学院公众号: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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