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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请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于2025年3月15日17点前提交《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见附件)、身份证正反面和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打包发送至邮箱yjszsb@lnpu.edu.cn(邮件命名规则:考生姓名+申请加分项目名称)。届时,本校将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文件以及加分名单,对考生提交的加分材料进行审核。
附件【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docx】已下载10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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