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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中的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拟接收部分调剂,现将调剂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剂计划
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化学工程(085602)3人, 药学(100700、105500)3人。
二、调剂条件
调剂除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且符合招生章程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相同。
4.南疆教师专项考生不限民族和生源地,毕业后定向南疆地区高校就业,须与招生单位、工作单位(仅限在职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硕士生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三、调剂专业要求
四、报名流程
1.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请在4月23日17时前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报名(相关调剂计划已备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南疆教师专项调剂”)。
相关学院将根据报名调剂考生一志愿初试科目、专业范围等学术标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按要求参加调剂复试。
2.考生提交调剂志愿后,请下载并签署《申请调剂承诺书》,将扫描件发送到 scuyz@scu.edu.cn,确认调剂复试资格。
五、联系方式
研招办 028-85466153
化工学院 028-85401308
药学院 028-8550340
附件:申请调剂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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