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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1.普通计划
(1)学术学位

(2)专业学位

2.专项计划

二、复试比例及名单确定
1.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20%~15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按考生初试总成绩在报考学院和专业内进行排名(其中生命科学学院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需按专业研究方向进行排名)。
3.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总成绩按照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按照教育部下达名额的120%,依据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复试名单。
4.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将后续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三、复试程序及安排
(一)缴纳复试费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须登录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点开链接)缴纳复试费,费用标准为100元/人。缴费后因任何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若在校内专业间调剂,无需重复缴纳复试费。系统开放时间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二)资格审查
学院对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核对考生《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不予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开始前,须按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完成身份核验,核验无误后方可参加复试;如身份核验存疑,学院有权暂停其复试资格,待身份确认后另行安排复试。
各学院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前往学院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或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无论最终是否录取,考生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含成绩单)均不予退还。
复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均需检查原件,报考学院留存复印件):
1.本人准考证;
2.本人有效期内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
3.《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须有红章);(见附件)
4.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站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
5.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7.外语证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日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如无此项材料,无需提交)
8.《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
9.《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科研情况表》;
10.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和针灸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中医硕士专业学位/针灸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临床实习证明》(应届生,须本科学校盖章)或《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中医硕士专业学位/针灸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临床工作证明》(往届生,须工作单位盖章);
11.社会实践证明材料;(如无此项材料,无需提交)
12.获奖证明材料;(如无此项材料,无需提交)
13.本科毕业论文;
14.《诚信复试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15.本人复试通知书;
16.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和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退出现役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供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的《报考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
19.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特殊政策加分的考生参加复试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0.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考生须确保所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各学院须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复查。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籍的取消学籍。
(三)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复试前须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过程恪守诚信。我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对复试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四)复试时间及方式
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时间预计安排在3月下旬,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网站后续发布的各学院复试通知为准。
(五)复试考核内容
考生须按照报考学院相关要求,按时完成报到并参加复试。现场复试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生未按要求参加复试各环节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1.专业课笔试(占复试成绩权重的30%)
专业课复试笔试按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科目进行,本次考核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长120分钟,卷面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权重的70%)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外语听说能力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外语听力与口语表达能力,具体考查形式以各学院复试通知为准(该部分在综合面试成绩中占比不低于10%)。
(2)综合能力面试
复试考核落实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各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查考生的学术素养、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能力及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实践素养、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职业发展潜力。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①专业素质能力
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学业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考生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其中,专业学位类别需考核临床技能或实践技能。
②综合素质能力(以考生提交的材料内容为参考)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院将结合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等材料,及面试中的综合表现,对其政治态度、理想信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时综合考查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及实际工作表现、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以及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和礼仪等方面。
3.加试内容
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含公共管理硕士MPA)或跨门类报考中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5”)、报考国际中文教育(专业代码:045300)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个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一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在复试前由报考学院通知。
四、调剂原则及流程
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调剂要求和缺额等信息,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发布。
(一)调剂基本要求
1.须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单科成绩及总成绩须达到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全日制考生与非全日制考生不得相互调剂。全日制调剂专业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非全日制调剂专业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
5.报考我校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和针灸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和专业代码为“105900”)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和针灸硕士专业学位。
6.对于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将依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7.调剂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20%~200%。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至该计划以外专业录取;未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进入该计划录取。
(二)调剂程序
1.申请调剂的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申请。
2.调剂系统具体开放时间及各专业调剂要求,将提前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系统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请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及时登录查看,并在学校规定时段内完成报名。
3.学校将对调剂生源信息进行审核,依据调剂工作原则及各专业调剂要求,择优遴选并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4.考生在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调剂系统完成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五、录取
1.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初试成绩占比(5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100*复试成绩占比(50%)。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免初试考生:总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满分)*100。
2.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按照政治、外语、业务课的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均按照国家下达的专项计划指标实行单独录取。对进入复试的考生,依据其总成绩在报考专业所有复试考生中的排名比例进行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说明
(1)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必须完成所有考试环节,如有任一环节缺考,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在复试任一环节中存在违规行为或弄虚作假的情况,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6)未通过或未按时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8)非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和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合格的三方定向就业协议,否则不予录取;
(9)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新生开展全面资格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学历(学籍)信息、档案材料等。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情形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4.执行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5.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6.其他
(1)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同一层次的学位。拟录取考生若存在上述情况,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主动告知拟录取学院;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公示和监督渠道
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公告、各学院复试通知、拟录取结果查询等相关信息,均在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就业板块的硕士招生专栏发布,具体网址:https://yanjiusheng.bucm.edu.cn/zsjy/sszs/index.htm。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北京中医药大学和平街校区行政办公楼146办公室,举报邮箱:yzbsszx@126.com,咨询电话:010-64286502。此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为:010-53911041,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北京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年3月
相关附件
附件1: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附件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pdf
附件下载https://yanjiusheng.bucm.edu.cn/zsjy/sszs/04942a80abd943fca689c9e190c16f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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